第 14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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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歌女,这是独属于这个时代的一个词。再早以前叫歌妓,再晚一段时间又变成了女歌手。处在新与旧的夹缝中,这个职业在这个时代指代的人群也前所未有的复杂。既可以指卖艺不卖身的妓|女,也可以指街头卖唱的小姑娘,还可以指在舞厅电台唱歌的女孩子。这些女孩子身份背景各异,唯一的共同点恐怕就只有靠嗓子吃饭这一点了。
  按照封建时代的观念,歌女等于歌妓,乃是娼|妓的一种,传统观念中的下九流。加上这个时代的确有不少歌女兼着皮肉生意,所以这依然是一个饱受歧视的职业。好人家的女儿不到万不得已是绝对不会去做歌女的,就算自己想做,父母也不可能同意。
  但陆秀却知道,随着唱片业的发展,西式的生活方式渐渐为大家所接受,普通民众对歌女的印象也在一点一点扭转。陆秀还记得这个时代脱颖而出的几名女歌手在后世歌坛的地位。所以,去百乐门唱歌这个在很多人眼中根本不可能考虑的选择,在她的眼中却是百年难得一遇的机会。
  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
  陆秀前世的主业虽然是演员,但在那个演而优则唱的年代,她也曾经受过一段时间的专业训练,出过几张唱片。虽然根本没在歌坛打出一个水花来,却也因此获得了不少演唱方面的经验。加上又有千金难买的后世舞台表演经验,她对自己充满了信心。
  这个时代不少演员都是因为唱歌进入电影界的,这对一直苦于找不到进入电影圈机会的她来说,也是一个突破口。就算没那么好的运气,以这个时代在舞厅唱歌的收入,至少也可以让她和孩子衣食无忧了。
  至于会不会因为歌女的身份遭到歧视,她根本就不在乎。
  作为一个一脱成名的女星,后世网络上,她曾看过无数更恶毒的咒骂,在娱乐圈沉浮了这么多年,她早已练就了一颗金刚心。再恶毒的咒骂也不会伤到她分毫,但顶着骂名赚来的钱却是实实在在的。
  无数网友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唾骂她不知廉耻,没有人知道要不是她的不知廉耻,她的弟弟早已因为付不起尿毒症的巨额医药费而离她而去了。廉耻心对弱者来说注定只能是种奢侈品,活下去才是世间最高的真谛。
  至于会不会因为歌女的身份惹来麻烦?这一点陆秀也不担心。
  原因无它,因为百乐门的幕后老板是青帮大佬杜雪怀。这位杜先生虽然身为沪上三巨头之一,有上海地下皇帝之称,在男女关系上却意外的清白。不仅没有娶妻,甚至连有暧昧关系的情人都没有一个。
  同时代那些叱咤风云的黑道大佬哪一个不是三妻四妾,姨太太讨了一房又一房,像他这样不近女色,到死都是孑然一身的,的确是凤毛麟角。
  这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他死得太早,刚刚三十三岁就因为不愿配合日本人出任伪职,被日本人暗杀。但他纵横上海滩近二十年,更是在三巨头的位置上坐了近十年,什么样的绝色美女没有见过,如果他真是个正常的男人,没道理会无动于衷。
  比起他那帮死忠脑残粉对于他“匈奴不灭,何以家为”之类的美化,陆秀倾向于更简单的解释,认为他不是同性恋,就是性无能。
  比起性无能,陆秀觉得,同性恋的概率更高一些。理由很简单,他所有的核心小弟都是美男子。他的核心小弟一共八人,号称八大金刚。当年无意中在论坛上看到他们的合影的时候,还是萝莉的陆秀忍不住对着照片花痴了好久。
  能够在老大手下混得风生水起的人物,自然不可能是胆小怕事碌碌无为的弱鸡。八大金刚穿着西装一字排开,把总裁狂霸酷帅拽演绎得淋漓尽致。这哪是什么流氓团伙?分明一点不输后世的偶像天团啊!跟杜先生的美男团一比,其他大佬的那些姨太太瞬间都被秒成了渣。
  大概不少同学都跟陆秀有同感,那个帖子出来之后,网上瞬间涌现出了不少关于他跟他的美男团的bl小说。据说后来,美男团的后人忍无可忍,强势镇压才好不容易止住了网友的邪恶yy。
  当时有传闻说,有位已经近百岁高龄的美男团成员之一无意中看到了其中一本小说,还差点被气得吐血。认为作者玷污了他跟大哥间纯洁的兄弟情,杀气腾腾他挥着拐杖说要打死作者,连他那个当时已经位高权重的儿子也被他用拐杖狠狠敲了好几下,出席某重要会议的时候满头的包。
  感谢那些yy小说的科普,让原本对那个时代的历史没什么兴趣的陆秀对杜雪怀有了起码的了解。
  提到杜雪怀,不得不先从他的母亲杜氏说起。说来也巧,杜氏跟林凤麟一家还是老乡,江南自古出美女,杜氏从小就长得花容玉貌,美貌非凡,然而,这却并没有为她带来好运。因为美貌,她被一个路过的小军阀抢去做了姨太太。那个小军阀虽小,却也是手握枪杆子的。原本,杜雪怀应该跟同时代的军阀之后一样,拥有衣食无忧的人生。
  可惜,那个小军阀姨太太实在太多,一天到晚上演宅斗的戏码。今天这个死了孩子,明天那个又流了产。一大家子乌烟瘴气,危机四伏。杜氏出生普通人家,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很快便在残酷的斗争中败下了阵来,为了保全性命,杜氏只能带着当时还不满十岁的杜雪怀连夜出逃。
  那种情况下,一个弱女子第一反应想到的自然是投奔娘家,可惜,好不容易回到家中,父母却早已去世,只留下一个已经成家立业的哥哥。杜家原本就不过是小门小户之家,哪里能够养得起闲人。开始杜氏手里有钱的时候还好,等到积蓄用尽,嫂子便免不了开始冷言冷语。
  为了活下去杜氏只能选择了改嫁,没想到丈夫却嗜赌成性,不仅将家里几亩薄田败了个精光,最后甚至还把她卖进了妓院。很多女人落到了这步田地都会选择一死了之,然而,杜氏不能,她还有个儿子。为了养活儿子,杜氏忍辱含垢操起了皮肉生涯。
  因为容貌极美,虽然已经不算年轻,但杜氏的生意却极好。可惜,赚来的钱大部分都进了鸨母的腰包,剩下的也被那个不争气的丈夫拿去做了赌资。当时还只是个孩子的杜雪怀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一切发生,但仇恨却一天天在他幼小的心灵中发芽生长。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怀着对继父的满腔仇恨,啃食着母亲的血肉一天天长大。终于在十五岁那年,用一把水果刀把那个只会吸他母亲血的继父给捅了。杀了人,当然不能留在原地等着被抓,他含泪告别了母亲,偷偷爬上了停在岸边的一艘运煤船,躲在煤堆里稀里糊涂地来到了大上海。
  不知道是不是之前已经把能够吃的苦头都吃完了,来到上海后,他简直如鱼得水,之后的经历顺利得仿佛开了挂的某点流小说主角,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十年后,他终于功成名就回到家乡,可惜那个时候,他的母亲早已烂在了不知道哪个乱葬岗中。也正是因为那次寻母之行,回来之后,他几乎是以铁血的手段肃清了当时他势力范围之内的逼良为娼行径。当时的报纸甚至因此夸赞他,使得沪上风气为之一新。
  因为儿时的经历,杜雪怀难得没有当时帮派大佬各个都有的嫖赌恶习。当然,他也不是没有嗜好,他生平有两大嗜好,一曰钱,二曰吃。
  为了赚钱,他开银行,办商店,设工厂,简直无所不用其极,身为黑帮大佬,赚钱的手法却令不少商界翘楚都望尘莫及。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他却是既会为财死,也愿为食亡。号称沪上第一老饕的他不仅拼死吃过河豚,也勇于尝试外国的各种黑暗料理。从柬埔寨的油炸毒蜘蛛,到冰岛的腐烂鲨鱼肉,就没有他不敢吃的。当然,他也乐于向外国人推荐本国的传统美食。传说,曾用一道竹笋冻把前来找麻烦的日本人唬得一愣一愣的。
  他贪财却不吝啬,虽然变着法的赚钱,却也不怕花钱,兄弟有困难,总是能够仗义疏财,而且乐善好施,施医施药施棺材,甚至定期布施乞丐,活人无数。他好吃却吃得有品味,跟北方那位著名的为吃写过无数文章的梁先生号称南杜北梁。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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